妻子因为患有痔疮到洛阳东大肛肠医院住院治疗,但不曾想到在该院做过手术后出现大出血,院方告知让其病人家属自己联系医院转院,碍于家人的病情逐渐加重,无奈之下将妻子从洛阳东大肛肠医院转出治疗,我想知道:医院让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转院是否妥当?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0-02-02 09:00:29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您的疑问,我局高度重视,经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现回复如下:
现行医疗机构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转院治疗应由哪方联系,一般由医院和患者方协商联系转院。
如您还有疑问或因在东大肛肠医院治疗有意见,可就具体事实拨打举报电话:63333820,我们将进行解答并对您的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如医院在治疗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我们将予以严肃处理。
感谢您及时提出宝贵意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洛阳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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