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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反映偃师市财政局渡口渡船改造专项资金未按市政府文件要求程序下拨,钱被错拨,专款未能专用。偃师市交通部门是渡船改造实施单位,活干了,钱没拿到。而没有渡船改造项目的诸葛乡把钱领走了。专款未能专用,诸葛乡该不该把钱退回来,请予以指点。
渡船 专款 偃师市 改造 专用 未能 下拨 交通部门 领走 拨付
回复部门:财政局 2010-09-25 14:43:16
这位署名为“民声”的网友:您好! 财政系按照省财政厅文件(豫财办建[2007]318号)逐级拨付戴帽资金,不存在错拨一说。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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