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10-08-26 11:04:00
网友好:您反映的问题城市监察管理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1.该垃圾中转站于2003年经市相关部门批准修建,目的是解决周边居民和商户倾倒垃圾的问题。随着洛阳城区的迅速发展,致使周边居民和商户大增,造成垃圾量猛增(每天约60吨),使该中转站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但是如把此中转站转移,周边居民和商户的生活垃圾将无法倾倒。
2.该网民所反映的问题,涧西区环境卫生管理局领导一直都高度重视,很早将其列入升级改造范围,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无法实施。现正在此附近新建一座垃圾中转站,分流此中转站垃圾,不久将彻底解决所反映的问题。
3.在现阶段,我局已采取“错时倾倒垃圾”(将各垃圾倾倒单位进行定时倾倒)和“避开高峰时间清运垃圾”的方法,以及将垃圾箱往里摆放,不占用道路,以解决垃圾占道运输的问题,同时,加强该垃圾中转站管理,及时疏通道路,确保道路畅通,为居民出行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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