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这是一件真实的事件,在这里我把事情的经过写出来,也让大家说说这样的医生还有没有资格再坐医生。
2010年7月27日上午大约10点左右,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儿科接到一个5个月大的婴儿病号,该家属告诉医生说孩子脚上有个都泡、并且还可能感染有 手足口病病毒,还告诉医生孩子时不时的会 惊、吐等现象。然后医生让家属抱着孩子去做个化验,等化验结果出来后医生家属说孩子的血象有点高、呼吸道有点感染。就开了点药并嘱咐其孩子家属说:孩子没事 孩子 惊 是孩子却盖 吐 是孩子呼吸道感染。还说:回去后如果孩子发烧了就吃什么药、如果不发烧就别吃了。就这样其家属抱着孩子就回家了。到下午2点半左右孩子吃了药后还不见好转并且病情还加重了。这事孩子妈妈就又抱着孩子到新城医院为孩子看病。到新城医院后就让孩子的妈妈快去洛阳大医院他们不敢接。于是孩子的妈妈就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洛阳第三附属医院。到洛阳三院后医生就说你忙怎么现在才来啊,你看孩子的病都成啥样子了。孩子到医院后就开始抢救,一直到第二天12点左右孩子抢救无效死亡。
朋友们现在社会上的手足口病这么严重的时期、在家属说明孩子可能感染有这样的病毒的情况下、作为一名医生他是不是该为孩子仔细的做个检查、就算其家属不说他是不是也应该做个检查啊。医院是什么地方,医院是起死回生的地方、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呀。像这样的医院以后还有那个病人敢来啊。
朋友们说说这孩子幼小的生命是不是被新安县二院跟耽误了啊。明明知道现在有这样的病还这样对待病人,请问他有医德吗?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0-08-25 09:10:25
guest网友:
你好!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新安县卫生局成立调查组,深入新安县二院对接诊医生、门诊日志、处方、化验室报告记录等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2010年7月27日上午约10 点左右,县二院内科门诊医生接诊了一名女婴患者,当时家属诉孩子发热一天,无吐,无泻,无咳。测体温37.5℃,查体:全身无皮疹,咽红,心肺无异常,颈软。开化验单让其抽血化验,化验单报告白细胞和中性稍高。根据卫生部2010年新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临床诊断病例一项中规定:“无皮疹病例,临床不易诊断为手足口病”及实验室检查标准中规定:手足口病患者“白细胞计数正常或降低,病情危重者白细胞计数可明显升高”,接诊医生认为不宜诊断为手足口病,而诊断为上感合并病毒性感冒较为合适。遂开处方:百服宁,病毒灵,并交代家属不适随诊。
我们要求新安县二院在手足口病的流行季节,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医生对手足口病诊断能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对您反映的家庭遭遇我们也深表同情,新安县卫生局已明确综治股着手解决您所提出的问题,若还有疑问可向新安县卫生局综治股电话67285730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洛阳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