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5月15日下午),我骑自行车到新都汇家乐福购物,就在新都汇外广场的非机动车的停车位为了停自行车,我推着车连跑了3个停车位都没停下车,原因是这三个停车位都不让放自行车,其中有一个阿姨倒是让放,可是一辆自行车要收5毛钱,最可气的是新都汇南边的停车处(朝唐宫路)的那位大妈,我刚到,她就朝我喊,“自行车不让放”(听她说话的口气应该是个头头吧)最后没办法了,我只好又回到了刚才要收5毛的那个停车位,交了五毛钱,终于把自行车停下了,原本认为汽车停车难,没想到停个自行车也这么难。5毛钱大家都掏的起,可是这钱大家却掏的太不情愿!洛阳市规定的电动车每次收费3毛,可是全洛阳市都收5毛。这个还可以接受,但现在连自行车都收5毛,而且看车的大姐大妈们还经常与停车的人发生口角,这些到底应该由谁来管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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