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0-02-21 08:35:05
这位网友:
您好!
看到您反映“老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工基本生活无保障”的问题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现反馈如下:原老城区妇女儿童医院系非法行医,于2005年6月被省、市两级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取缔。因取缔后一直没有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其职工不符合事业单位职工参保条件,未能参保,后劳动部门建议其以社会人参保,但尚未达成一致。现老城区有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拟将其纳入其它单位后,按照一般职工进行参保。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洛阳市卫生局
二0一0年二月二十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