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关注:
近日,市民魏先生拨打本报热线66778866说,他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业务遭遇了难题,一个多月往返工商部门业务窗口多次,问题始终未能解决。
-听您倾诉:
10月13日,魏先生向记者反映,9月初,他到“市民之家”工商部门业务窗口申请代办变更一家公司法人业务。工作人员查询后告诉他,这家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交相关材料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方可办理变更公司法人业务。
魏先生说,他咨询工商窗口工作人员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所需的材料后,返回公司准备相关材料。几天后,他把准备齐全的材料交至“市民之家”工商部门业务窗口。“工作人员看了我准备的材料后说,还需要提供公司使用场地出租方的房产证等材料。”魏先生说,突然被要求提供新材料,他有些不太情愿,但对方坚持不提供这些材料就无法办理。
魏先生说,此后,他又先后两次到“市民之家”工商部门业务窗口交材料,但每次都被告知“需再补充新材料”。“假如工作人员第一次就说清楚需要哪些材料,我一次备齐了,何必折腾一个多月?”魏先生气愤地说。
-所跑单位:
市工商局外资科
-跑腿经历:
记者了解到,魏先生所说的这家公司名为洛阳汉华商贸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该公司地点在政和路丹尼斯一楼,主营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业务,该公司系租用政和路丹尼斯场地开展业务。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16年4月20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洛阳汉华商贸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被市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0月15日,记者陪同魏先生来到“市民之家”工商部门业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一名工作人员查看魏先生提供的材料后说,材料不全。随后,该工作人员通过内网系统查看了该公司的原始材料后说,魏先生还要提供一份原始材料中的场地租赁合同。次日,魏先生再次把相关材料送至该窗口,工作人员回复“回去等消息,若通过审核,7天后可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10月24日,魏先生通过查询发现,洛阳汉华商贸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仍未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他就再次求助本报。当日上午,记者和魏先生来到市工商局外资科咨询。
市工商局外资科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说,魏先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已经通过审核,目前,正在等待主管领导复审签字,不日便可办结。
对于魏先生的遭遇,该工作人员说,按照工作要求,负责收材料的工商部门业务窗口工作人员须一次告知清楚办理相关业务所需的材料,可能是那名工作人员不熟悉业务,才给魏先生造成了不便。今后,他们会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避免再出现类似事情。
-跑腿结果:
得知提交的资料通过了审核,魏先生长叹一口气说:“但愿别再出岔子了。”
截至昨日交稿时,记者查询发现,该公司仍未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诉求人评价:
感谢《洛阳晚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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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记者从市工商局外贸科了解到,对于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移出异常名录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公司章程
5.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6.实地核查记录表
7.其他有关文件
(洛阳晚报记者 郭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