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图 雅琦
昨日上午,我市开出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内容为禁止被申请人姚某对申请人曹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姚某如若违反将受到法律制裁。这是自去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开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事件 妻子遭丈夫殴打,孩子也被打伤
昨日上午,高新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分别到高新区创业路派出所和孙旗屯乡某社区,送达了我市开出的第一张人身安全保护令。这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是家住高新区某社区的曹女士,被申请人是她的丈夫姚某。
市妇联权益部的相关负责人告诉《洛阳晚报》记者,曹女士和姚某结婚后,经常遭到姚某的无端殴打,念及两个年幼的女儿,曹女士一次次忍了下来。她的忍让,换来的却是变本加厉的家暴。7月19日晚,因一些琐事,姚某殴打曹女士,导致曹女士头部血流不止,其女儿也在保护曹女士的过程中被打伤,母女俩在警察到来后才得以逃出家门就医。
7月20日,曹女士来到市妇联求助。该负责人说,当时看到这母女俩身上多处有伤,曹女士头上的伤口缝了十几针,脸上的伤痕也很明显。市妇联的工作人员立刻联系我市受困妇女儿童避救站,为曹女士母女提供免费食宿和心理抚慰服务,同时联系市妇联巾帼维权志愿者、河南广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文君为曹女士提供法律援助。
保护 法院开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违反者将受惩处
律师武文君告诉记者,在了解情况后,她确认曹女士的遭遇已经符合反家暴法中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条件,建议曹女士向其居住地的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随后,曹女士向高新区人民法院同时递交了离婚申请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随申请一同递交的,还有曹女士被打后拍的照片、医院的诊疗记录及派出所对姚某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武文君说,这些对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分重要。
经审查,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曹女士的申请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要求: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其女儿。
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解答 人身安全保护令您了解多少
人身安全保护令包含哪些措施?
依据反家暴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是什么?若不想离婚,
是否可以单独申请?
依据反家暴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情况下,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要求有: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和离婚诉讼一起申请,即“不申请离婚也可以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哪些证据对于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帮助?
派出所的出警记录、诊疗记录(应向医生说明是因家庭暴力所受伤害)、居委会或妇联等组织的调解书及告诫书、照片、视频、短信记录、聊天记录、被申请人的悔过书等对于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都有帮助。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是多久?是否可在有效期内申请撤销或变更?
人民法院开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男女双方所在辖区的公安机关及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做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做出撤销或变更。
提醒 制止家暴的关键在于“第一次”
据市妇联权益部统计,凡是到市妇联反映遭受家暴问题的受害人,都已多次遭受家暴,甚至是常年遭受家暴。一负责人说,“许多受害人都是伤痕累累、忍无可忍了才来找我们,几乎没有第一次遭遇家暴就来的,而制止家暴的关键,其实就在于第一次,如果对第一次家暴处理不得当,很容易出现惯性家暴”。
该负责人说,为更好、更及时地帮助遭遇家暴的女性,市妇联在每周三下午设立了“四位一体”信访接待日,届时会有律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和妇联工作人员共同接待来访群众。
同时,市妇联也建议女性要自立自强,“要有自己的事业和收入,独立自主,要有勇气和底气对家庭暴力说‘不’”。(洛阳晚报记者 王若馨 通讯员 董翠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