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跑腿
保安抓小偷小偷被抓,保安也被刑拘,是咋回事儿?
来源:百姓呼声 2015-01-19 15:29:18
网友“随风飘”:我的表哥在洛龙区一高档小区当保安,前不久,他在巡逻时发现一个企图偷盗业主财产的小偷。我表哥身强力壮且好打抱不平,他当时二话不说上前把小偷制服了,小偷求饶他也没理会。
后来,听民警说,小偷比较瘦小,我表哥出手可能也有点重,当我表哥被拉开时,好像小偷已经站不起来了。围观的群众拨打了110,警察把小偷抓走了,业主们见到我表哥都竖大拇指。
没想到,半个月后,医院传来消息,经鉴定,小偷被诊断为耳膜穿孔,属轻伤,我表哥就被当地派出所刑拘了。我想知道这是为啥,我表哥哪里不对了?
【律师解答】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德营:
该网友的表哥在抓小偷的过程中,在小偷求饶的情况下依旧没有停止对其殴打,从法律上来说,其表哥无视他人身体健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小偷也是公民,他的生命权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个人非法侵害或剥夺其生命权都将被法律制裁。在法院没有宣判其死刑时,即使是众人痛恨的惯犯,其生命权、健康权也与其他公民一样,受法律的严格保护。
■律师感言 做“正义”之事反受惩罚这个结果,我想许多市民都会觉得难以接受,但作为律师我想说,我国是法治国家,一个人触犯法律所受到的惩罚,将由执法单位和审判单位等来决定。该网友提出的问题,也反映出社会上一些人法律知识的匮乏。在维权时,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又不侵犯他人权益,这类法律知识还需要更大范围的普及。(记者 王若馨 实习生 高孟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