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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过住院费,再次住院不能报销?

2015-01-05 13:01:46
市民苗先生患有脑梗死到医院看病,却被医生告知,他先前在其他医院住过院,现在再次住院就不能报销了。于是,苗先生询问《洛阳晚报》记者,这种情况合理吗?医疗保险报销是否有相关规定?
听您倾诉:以前住院报销过费用,再次住院不能报销?
昨日,苗先生的妻子张女士告诉《洛阳晚报》记者,去年8月,苗先生患脑梗死,就近在解放军第150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进行了医疗保险报销。最近,因为身体没有完全好转,加上朋友向他推荐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科大一附院”)的神经内科,苗先生就决定换个医院再检查一下。
张女士说,苗先生在科大一附院神经内科检查后,医生称其不用住院治疗,开了一些药,建议他回家休息,服药疗养即可,但苗先生仍然觉得身体不适,想住院治疗。医生告诉他,他之前在其他医院住院报销过费用,并且不是在发病的15天内来医院就诊的,现在住院的话,住院费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了。
这个回复让苗先生和张女士不解,住院报销过费用,就不能再次享受医保了吗?因为对相关规定不太了解,俩人希望《洛阳晚报》记者能帮忙求证一下。
记者跑腿:非手术治疗的疾病,急性期内才能享受报销
昨日上午,《洛阳晚报》记者前往科大一附院。
听过苗先生的情况,科大一附院医疗报销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说:“能不能报销,要看医生的诊断,根据病人是否需要住院来判断。”
这名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文件汇编》,“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章节中显示,“非手术治疗的各科疾病:疾病的急性期、慢性病的急性发作期、肿瘤病人化疗、严重的并发症或出现危象、严重的血液疾病、精神病、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等情况”,才属于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
工作人员解释,苗先生在疾病急性期首先在解放军第150中心医院就诊、住院,确实享受了费用报销,但在科大一附院就诊时,医生检查后已经告知他不需要住院,属于病情恢复期,病人在这种情况下住院,就不在使用医保的范围了。
跑腿结果:不放心病情,决定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洛阳晚报》记者将医院的解释转告张女士,了解清楚目前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后,张女士放下心来。
张女士仍然不放心丈夫的病情,想让他住院治疗。科大一附院医疗报销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建议,如果苗先生仍然感觉身体不适,希望继续住院治疗,又想享受医保报销,可以到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的康复中心进行康复治疗。得知这一消息,张女士和苗先生决定这几天就去科大一附院新区医院接受治疗。
●诉求人评价:对医疗保险报销政策了解清楚了,感谢记者的帮助。(记者 寇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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