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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跑路”前离婚 可否向其前妻讨债?
2014-12-15 15:24:00
市民郑女士来电称,此前她借给一远房亲戚15万元,有借条,借条上明确了借款利息,现在该亲戚因公司破产“跑路”了,“跑路”前其已与妻子离婚,房产等固定资产都划在了其前妻名下。郑女士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她是否可以向其前妻讨债。
【律师回复】
晚报律师帮帮团成员、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鲁辉: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债务人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是其个人债务,否则仍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在本案中,只要债务发生在夫妻离婚前,就算夫妻的共同债务,房产和其他固定资产的转移不影响郑女士向他们追偿债款。
【律师提醒】
如是民间借贷,除了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还要多留意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物,如果用于家庭生活,让夫妻两个人在借款条上签字较为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