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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摊位要至少距居民区70米
2014-08-07 09:06:25
昨日召开的规范城区露天饮食行业专项工作现场会透露,我市近期将在全面进行城市环境整治的同时,重点对烧烤等露天饮食行业进行专项治理和提升,力争通过疏堵结合的办法,有效解决露天饮食行业脏乱差问题,使之做到“露天经营无污染,固定经营讲文明”。
针对当前我市城市环境方面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实施“净化、美化、治理”三项工程,重点对露天饮食行业进行规范和提升。其中,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烧烤摊位污染环境、阻塞交通、扰民等问题,会议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在确保烧烤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对烧烤摊位的卫生监管,督促经营业主自备垃圾容器,随时保洁,同时对地处主次干道规定范围内设立的烧烤场地周边环境进行全面装饰、美化、亮化,使其整体形象得到明显改变。
此次专项治理和提升行动期间,相关职能部门将重点对无证经营烧烤、饭店超范围经营碳烧烤和占道经营烧烤等现象进行集中治理;对烧烤摊位污染环境、噪声扰民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占道经营且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拒不改正,未达到相应条件的烧烤摊位。
根据《洛阳市集中治理市区露天烧烤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的规定,烧烤摊位等应该距离居民区70米,水通、电通、有水冲公厕,室内烧烤店有油烟净化设施、管理责任制和管理责任人。
《方案》中禁止的5类行为
1.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经营露天烧烤;
2.严禁在沿街门店外进行露天烧烤,或室内烧烤店在店外摆放桌椅,影响市民正常通行;
3.严禁在居民区内或在以居民区为中心的70米半径范围内经营烧烤;
4.严禁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未达标排放的室内烧烤;
5.禁止烧烤摊位噪声或油烟扰民。 (记者 韩铁栓 通讯员 徐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