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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3-03-25 10:45:36
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市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我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9年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惠及24.4万名退休、退职人员。
这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人员范围是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人员。今年1月至3月的增资部分,3月26日前一次性发放到退休人员存折(卡)上。从4月开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按照增加后的标准执行。
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基本养老金的增加分两个部分:一是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二是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同时,基本养老金调整还对部分人群予以适当倾斜。年龄越大、职称越高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的越多。 (记者 李迎博 通讯员 范广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