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西工区政府:
针对西工区洛北办事处对文兴阳光水岸四号楼四单元加装电梯一事的答复(如下图所示),投诉如下:
1、本单元加装电梯公示日期在2024.4.11-4.17,本人于4.15日代表本单元4户分别向西下池社区和洛北办事处递交有4户业主签字的反对加装电梯和撤销公示的书面材料,随后社区和街道办一直未和我们联系,按照洛阳市加装电梯流程(如下图所示),街道办和社区应该组织调解,但街道办无视我们四户业主的反对意见,未经调解直接网上答复“该小区加装电梯一事经过调查符合规定且已经开始签字缴费,下一步要经过住建和规划部门审批,手续齐全后即可进入实质建设阶段”;
2、按照流程,公示前“社区居委会负责核对申请人信息并组织公示”,但社区未对申请加装电梯申请表上的业主签字进行严格核对(签字表上部分签字非业主签字),通过电话表决时也未对是否业主进行确认(可有社区说的电话录音作证),导致实际同意加装电梯同意的业主未达到3/4的情况下进行公示;因此我们认为此次公示不具备公示的条件,需要重新进行上一步流程,4.22日在社区沟通时社区负责人也同意我的意见,并告诉我们社区已经将意见反馈给街道办和加装电梯申请人;街道办在此情况下竟然在网上答复“经过调查符合规定且已经开始签字缴费”,这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
3、在4.15日递交书面材料时,街道办负责加装电梯负责人拒不接收我的书面材料,仅告诉我知道有业主反对就行,后在我强烈要求下信访办负责人接收我的材料,但不出具接收材料证明,同时无视我材料中有四户反对并签字确认的情况,告诉我只能代表我个人反对。
文兴阳光水岸四号楼四单元加装电梯申请人直到公示阶段,从未与我们沟通过加装方案,一直忽视我们低楼层的知情权和对于房屋安全的诉求,目前因加装电梯一事,邻里关系非常紧张,作为街道办不仅不按照加装流程进行协调解决,反而在网上答复“经过调查符合规定且已经开始签字缴费”,这岂不是在现有紧张的矛盾上加一把火吗?
因此,我们恳请西工区政府介入此事,要求洛北办事处本着合法合规的思路解决问题,而不是不作为,不按规定解决问题!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4-28 10:15:3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您到洛北办事处反应情况工作人员已经当面向您解释并接收您的材料。该小区安装电梯符合规定程序,满足愿意安装电梯的户数且已经开始缴纳费用,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按照程序进行当中,如有问题可直接到洛北办事处执法大队反映,办公地点香榭丽跨街天桥附近,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