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西下池社区领导:
我是文兴阳光水岸4号楼4单元的业主,在看到本单元张贴的《加装电梯公示》后,针对公示中存在的问题向社区领导递交了材料进行反映,社区领导立即让电梯公司和牵头的业主就我反映在问题进行协商。2024年4月16日下午,我们反映问题的业主、电梯公司负责人、牵头安装电梯的业主、设计方负责人四方在文兴阳光水岸4号楼4单元前针对电梯公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设计方负责人对我提出问题做出的如下解释:他们公司是专业设计公司,拥有国家级专业人员,经过省级认证,安装电梯需要拆除的柱子一看就是装饰用的,不需要专业机构做鉴定,如果必须鉴定的话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让我们提出问题的业主出钱找鉴定机构。此次沟通协调不了了之。
根据洛阳市政府2023年10月《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手续办理流程的通知》中规定: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业主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失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可采取协调会、听证、表决等方式组织调解,并对公示及调解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我们对公示有异议的业主与牵头业主协商失败,肯请社区组织调解。
我方诉求主要有两点:
一、单元门口的柱子需要拆除必须有权威部门做出承诺,我们这些升斗小民无权无势,也请不起专业鉴定机构,只能肯请西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柱子能否拆除做出结论并承诺对拆除后产生的不可预见的后果负责。
二、我们低楼层的四户居民同意加装电梯是为了邻里和睦做出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而楼上并没有多少人真正住在本单元,加装电梯就是为了实现房屋增值后出售,我们同意加装电梯的善意被这些人当成谋利的工具。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楼上的业主签属承诺10年内不能出售自己的房屋,如果出售需要支付40万元赔偿金(一半用于电梯维护,一半补偿低楼层业主)。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4-22 10:29:5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加装电梯是政府号召,是改善人居环境的好事,请广大居民予以支持。经过调查了解,该楼栋居民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并签名按手印,且建设费用已经开始支付,属于居民自发行为。同时加装电梯要经过住建部门规划部门审批,手续完善后即可开始加装。对您提出的要求签订保证书不得在一定期间内买卖房屋要求和电梯保证金问题没有相关文件依据,针对提出的需要进一步协调问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