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千户小区鹏翔物业电表不合格多计40%电量且无检测证书

    我是西工区瀍涧大道和二乔路交叉口的鹏翔小区的业主,在2024年1月发现我家房子的电表量过大后,我套了一块电表,发现物业公司“洛阳鹏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的电表量比我实际用电量多走了40%的电量。现在物业公司以此旧电表为2010年由开放商安装为由,无法提供电表合格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二十五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二十六条: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二十九条:计量监督人员违法失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

    现在物业公司以此旧电表为2010年由开放商安装为由,无法提供电表合格证。现在物业一句不知道,就将自己的责任推的干干净净。物业从房地产商那里接受了管理这个小区这个工作,难道没有接受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吗?物业公司没有对文件有归档整理,以备政府待查的责任吗?

    电能表属于形式批准强制检定,强检周期是周期性的:要求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现在物业公司无法提供首次强制检定的检测证书,和周期性的检点证书。

    无法提供购买凭证,和无法提供电表合格证书,以及没有周期性的检测证书,即属于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整个鹏翔小区,几千户物业单位,所使用都是不合格的电表,电梯,水表?这是多么可怕的数字。

    我多次通过热线投诉举报该物业公司,但是街道办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后,只是协商或者建议我起诉?

    我自会去起诉该物业公司,因使用不合格电表使我遭受了经济损失。但是对于物业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这种违法行为,是归属于哪个部门管理,由哪个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罚呢?

    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我作为公民举报了,各个部门就是推皮球,毫不作为,一句话是让我起诉?

    这就相当于,我看到路边有人做了违法行为,我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让我找证据,然后去起诉??

    我这次举报,希望不要在下发给街道办事处了,因为他们没有执法权,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没有管理和处罚权限。

    综上所述:

    1.电表比实际用量多40%

    2.对于何时电表开始多跑,无法确定。

    3.物业没有电表合格证书以及检测报告。整个小区几千户的物业单位都在使用不合格的电表。多收的电费数目之大,已经可以立案调查了。

    4.对于物业的违法行为,物业办,街道,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作为。

    网友1331141 2024-04-03 评论0 浏览1505 编号 20240403111832367 [西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4-07 17:03: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诉求人反映的3-5号楼是3-5-4门面房万药房电表问题,创景物业已于3月22日将3-5-4万家康电表、抄表情况上报洛阳市场监管局。社区也多次就此事与双方进行调节,物业对业主提出的2023年9-12月、2024年1月电费异议问题也积极配合解决,为业主安装新电表,经过1个月新旧电表测试,发现旧电表确实存在跑快现象,物业也对2023年9-12月、2024年1月误差电费进行补偿,具体金额双方进行协商,由于电表为开发商2010年安装,物业现已提供不出电表合格证。街道物业办也对物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物业加强管理,我办会持续关注此事进展情况。诉求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邙岭路办事处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