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4-01 17:30:3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行署路2号院充电桩是本院管理者宏瑞物业找人安装的,和政府没有任何关系,经咨询得知,行署路二号院电动车充电桩收费是按电动车功率大小决定的,充电功率0-250W 0.22元/小时 250-350W 0.32元/小时 350-500W 0.5元/小时,住户反应的在4号楼前充电桩充的电,物业已通知售后尽快来实地检查,如有问题会立即调整的。经实地查看新充电桩投放数量够用,3月29日上午10点和诉求人联系,诉求人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王城路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