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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月1日起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全省各地都掀起学法规用法规为百姓解决问题避免群访等新的学习高潮。这次立法解决房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长期干扰业主大会的召开,选举成立业委会,百姓真正当家做主的现实问题。还明确了业主大会筹备经费由开发商或者政府支出等,请问我县城关镇是否在成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此事。城关镇以及社区是否仍然感觉小区不属于自己的管理范围?如果社区仍然不在小区事务中发挥作用,未在小区做公示栏,不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是否依据新条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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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01-22 10:09:57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关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向有关部门了解,该项目已经列入2018年计划。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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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9909 2018-02-02 09:39:54
18年计划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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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56984 2018-01-23 11:20:01
没办法
网友485410 2018-01-22 23:30:19
这么简单的事情,还要交办城关县政府去调查处理??千篇一律的敷衍!!!不作为!
孟评 2018-01-22 13:08:50
好,支持。
网友432974 2018-01-21 23:19:32
说得好,政府就是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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