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天理到那说?
我叫许鲜红,今年52岁,做为临时工在孟津县第一高中(老校区)打工
2017年11月23号,本人受校方领导牛尚锋指派清理女生厕所需爬梯子上高处关水,我怕梯子滑动特用一些旧袜子将木梯子底部包裹以防滑动,但在工作过程中木梯子还是滑动了,我本能抓住厕所隔板并为摔到但是梯子在滑落的方向却砸到我的左小腿引起粉碎性骨折。
事发后,牛主任拨打120并与两名临时工将我送往孟津县县医院,牛主任支付医疗费500元。
以后校方在无人照面过问并在我2017年11月的工资中,将已付500元扣除,这就是所谓的孟津第一学府。
治疗期间医疗费用共计23000余元。
现在床上躺了2个月不说让孟津一高赔钱,2个月无人问津,这是教书育人办的事?还有没有天理了!
我家人多次往返学校想与校方交涉却从为有结果,后家人又去县劳动仲裁反映仍无果。
本人无奈恳请有识之士予以支持,促使该单位负责还我公道!
谢谢各位朋友的帮助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18-01-19 09:55:15
网友:
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1月19日上午11点左右,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及其家属联系过,并当面进行了沟通。诉求人前期已经咨询过申请工伤的流程,工作人员已为其讲解清楚,由于诉求人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认定工伤,其家属也表示清楚此条例,目前正准备走法律途径。 感谢您对人社部门的关心和支持!
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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