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在新区泉舜锦泉苑购买一套商品房,购买时售楼部介绍小区有地下停车位和地上公共停车位,让我一下拿出14万元购买底下车位暂时有些困难,所以只能放到小区外的公用停车位上去。可是随着楼下商铺的陆续开业,公共停车位也随之变味了。位于兴洛西街上信阳茶社商铺负责人说,租商铺时物业说了门前原公共停车位,都归商铺使用,不在商铺消费或不是本商铺车辆禁止停放。今天上午位于兴洛西街和牡丹大道交叉口的宝马摩托专卖商铺,竟然在公共停车位上加了地锁。我在与商铺理论无果后只能找到位于锦泉苑1号楼的锦泉苑物业说明情况,但物业表示无法管理,原因是他不负责商铺。无奈下我就提出想租用地下未销售的车位,但前台接待人员直接回复我的是“只卖不租”。我就想不明白的了,小区明明还有很多剩余停车位,物业为啥宁肯空着也不出租?(据到售楼部了解C61、C62、C72、C100、C120、C112等均为销售)我今日在洛阳网上也看见了物业新规,但是如果物业不执行,我们老百姓应该到哪里说理呢?俗话说的好,衣食住行保民生,希望能帮帮我们这些老百姓,还大家一个幸福的家园!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7-12-29 15:42:08
网友您好:
依据《物权法》建筑物区分管理权的规定,物业企业无权出售小区车位,建议业主可通过开发建设单位了解情况。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关注。
洛龙区物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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