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区通知我所在的家属楼由于王城大道改扩建,要拆迁我住的家属楼。看了社区张贴的几个通知,有几个疑问想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一下。一、在拆迁补偿的程序中,是否执行2017年6月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办法》?二、2011年洛阳市政府发布的《洛阳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附件一要求,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住房。是否执行?如不能执行,是否按2017年9月该地段商品房市场价予以补偿?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7-09-28 17:53: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房屋的评估是按照住建部2011年6月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执行,目前暂未接到新的评估办法。关于安置房问题。我区正在联系辖区内正在销售、在建的商品房作为王城大道快速路征迁的安置房源,待征收决定下达后,将公布具体位置。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
西工区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