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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鼎盛国际小区,为了逼迫业主买车位,将西大门口公共用地私自圈起来,售楼部前的公共用地也成了开发商的私人停车场!把业主的车都逼到大路边,这不违法违规吗?地下车位只卖不租是否合法合理?别再转到不相关的部门,徒增烦恼。请贵部门负起责任,积极解决,如果不是贵部门职责范围也请告知哪个部门管这事,或者哪个部门管这个事麻烦哪个部门回复一下。
车位 部门 业主 用地 小区 合法 徒增 将西 合理 圈起来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7-09-22 17:07:28
网友您好 经查询,鼎盛国际地下车位未向我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请诉求人尽快到规划部门核实情况后再做处理,已告知诉求人。 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建筑规划区内,规划用于停放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地下车位是否有产权主要看是否在规化范围内,有规划证明,至于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出租年限主要是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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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480480 2017-09-20 18:13:54
请政府给个合理正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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