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7-09-19 15:37:1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教育局调查反馈如下: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全县职工社保参保具体要求,我县教职工从2017年1月开始,已足额按时缴纳了“五险一金”(具体是指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依据社保中心要求,生育保险报销需要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才可报销,因此,我县教职工可从明年1月份开始报销生育保险。关于生育保险具体报销的条件和具体要求,网友可以直接向社保中心医保科了解或者电话咨询0379-6508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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