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舍里使用手机浏览新闻,被宿管没收上交政教处,学校请家长来,家长也解释,浏览新闻应该属于学习范围,人不可不知天下事,更何况是学生,如果不让带手机,那学生如何与外界联系,难道真的只能悲哀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已咨询过郑州市高级法院的律师,没收学生手机不归还触犯了物权法,学生有权提起民事诉讼,但现在是高中关键时期,不想因此事耽误学习,若是学校继续此态度,那只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此事。将来打算学法律,所以并不想忍气吞声。
以及,教育局说手机号保密,我不信。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7-09-12 15: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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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回复如下:
为了规范学生管理,减少手机对学生的不良影响,在广泛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后,洛阳二中对学生使用手机进行了规范:在校时可以在规定时间段内使用手机,其余时间一律不允许使用;为了方便联系家长,学校要求所有老师和办公室的电话均可以借给学生使用,学校还在教学楼、宿舍、校园内安装了20余部电话供学生使用。若违反上述规定使用手机,将会由政教处代为保管至学期末。对违反学校手机使用管理规定的学生,学校将依据校规校纪进行处理,严重者将劝其退学。
洛阳二中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管理和对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使洛阳二中成了洛阳市管理最严的学校。洛阳二中教育教学质量的大幅提升,得到了广大家长和社会的认可。如果家长朋友在学校管理方面有什么合理化建议,可以到学校直接进行沟通。
洛阳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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