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08-16 16:21:57
您好,接到投诉后,关林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古城工商所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了解情况。经了解,投诉人于2017年4月份在被投诉方(超越体育用品店)购买一件李宁牌短袖衫,穿着后发现衣服起球严重。投诉人怀疑该短袖衫为假冒李宁牌产品,要求该店假一赔十未果,遂在网上发帖投诉。问明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被投诉方核实情况。经查,被投诉方为洛阳龙之杰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吴锷。该负责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争议产品的相关手续。该负责人认为其不存在销售假冒产品行为,并向古城工商所提交了书面材料,拒绝参加工商部门组织的行政调解。随后执法人员联系投诉人,告知其因被投诉方拒绝参与调解,古城工商所决定终止对此纠纷的调解,并通知投诉人到所领取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建议投诉人通过其他途径维权。
经我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称情况属实。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