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乡村振兴局
2017-07-25 10:41:39
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情况,我办已经责成汝阳县扶贫办进行调查核实处理,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于调查人员与您联系。
您也可以电话咨询:68258776、6212412。
敬请继续关注洛阳网百信呼声栏目以及汝阳县扶贫办跟帖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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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0592
2017-07-27 18:54:37
就算不符合总得有个答复说明理由,但一直没下文,所以才会在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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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0592
2017-07-27 18:41:28
还说16年收入人均4000 ,家人陪着16年在洛阳老城区医院带药治疗5个月 ,在河北住院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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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0592
2017-07-27 18:38:43
这是谁啊?说的情况不完全属实!我是根据扶贫条件第四条才会申请的!4.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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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扶贫办
2017-07-27 08:59:17
诉求人马某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如下:1、家庭情况:家庭4口人,其父亲马某章49岁、其母亲李某48岁、其妹马某婷18岁。2、困难情况:您于2011年发生车祸,被外地车辆撞伤,造成瘫痪,经法院判决肇事方给其有赔款金,现在为你办理有低保、享有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您的遭遇令人同情,在此希望您坚强面对生活,乡村两级会给你困难救助。3、处理情况:经入户普查,2016年人均收入达4000多元,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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