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大坪镇东源头村,贫困户每家交费一千,不交钱评不上贫困户,其它村都没有这样的问题,我想问问国家到底有这样的政策没有?
回复部门:嵩县 2017-07-25 15:23:40
网友您好:
嵩县大坪乡东源头村于2014年5月份被定为贫困村,当时通过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两委审核公示,报上级批准,最终确定贫困户208户。同年8月份,根据嵩贫办〔2014〕63号文件精神,该村被定为扶贫互助资金扩融工程项目村。 互助资金扩融工程宗旨:精准扶贫,用活和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式,增加贫困地区信货投放,破解贫困村贫困户货款难问题。互助资金筹措:是由贫困村互助项目资金、县级财政投入资金、社会无偿捐助资金和农民交纳的互助资金捆绑在一起,作为担保资金放在农村信用社,按放大5倍以上的原则,为贫困农民生产创收提供贷款的生产发展资金。按互助社章程要求,贫困户入社率必须在70%以上,非贫困户达到30%,每户交纳互助金为1000元。该村经过农户自愿申请,村两委审核,报上级批准,确定互助社社员238户(其中:贫困户208户,非贫困30户)。 基于以上事实,嵩县大坪乡东源头村确定贫困户在前,成立互助社在后。为此,所反映嵩县大坪乡东源头村,贫困户每家交费1000元,不交钱评不上贫困户一事,不属实。
2017年7月25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