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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观澜小区地下人防车库不让续租

    观澜小区地下有人防车库,以前没买车位的业主是向物业公司缴纳每月150元的停车费,大概是从6月份开始不让原来租车位的业主续租车位了,说是车位基本上已经卖完了,请问人防车库开发商是没权进行交易买卖的,那5000多平的人防车位都弄那里了,为什么不让业主续租车位,请相关部门调查管理,换业主正常权利

    网友196990 2017-07-12 评论0 浏览2262 编号 20170712075615308 [人防办]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防办 2017-07-19 17:53:51

网友你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故此,人防工程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由投资建设单位平时管理,可自行经营或租赁,但不允许转让产权。
       故此,只要不破坏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和防护功能,不影响平战转换,不进行产权的分割、转让,投资者对人防工程进行租赁或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没有明确禁止。
      感谢你对人防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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