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车相撞邙山镇政府全责拒不理赔事件
✘✘✘局(政府)
我是河南省孟津县一个农民2016年2月29日下午,我司机驾驶车辆豫C NJ802沿华山北路由北向南走最左侧车道正常行驶,时速40~50公里/小时,快驶至道五路口,洛阳市老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所车辆豫C SV908在我右侧中间道没开左转灯的情况下突然由中间道左转,致使两车相撞。交警,保险公司都来了,对方态度蛮横不协商,说等事故认定书出来再说。事故责任认定豫C SV908负事故全部责任。市政设施的队长在交警队大吵一通拒不解决。我自己评估费交了250元,停车场交了380元,修车4600元。如今快一年了对方毫不理会。我找肇事车找了快俩月,肇事车辆行车证上写的是老城区市政设施维护,我到老城区怎么都找不到这个单位和这辆车,最后多方寻找才知道对方车辆系属邙山镇政府下属单位,多次 找镇长,书记都不于解决。邙山镇不解决我就找区里,区里不解决我就找市里,市里不解决我就到省里,哪怕是到北京。我始终相信政府会为老百姓主持公道的,让邙山镇政府下属车豫CSV908赔偿我的损失。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17-05-23 09:15: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邙山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因豫CSV908有保险,办事处工作人员让网友与保险公司对接,协商赔偿事宜,但网友一直未与保险公司对接。且网友在与保险公司未协商的情况下,自行将车辆维修,所产生的费用让办事处协调处理,而网友维修车辆的费用与保险公司评估结果差距较大,在协商中未达成一致。如有问题,可与主管创建负责人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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