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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投诉宝龙城市广场欺瞒购房者

    尊敬的领导,本人想在宝龙买房子,今年7月24日宝龙2期3号楼开盘,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交首付前,和销售顾问沟通贷款问题时,销售顾问说贷款需要所有购房者交完资料分批一起办理,由于今年房地产及金融政策等原因我怕银行不能按时放款,我让她给我一个明确时间表,她特意领我把我的情况及疑问给他们的谢经理做了沟通,并把他们要的材料送去让他们看来之后谢经理答复我资料没问题,只要银行面签通过最多一个月之内贷到款,并且说中国银行他们刚拿到几千万的指标现在前期销售的2号楼正在办,让我尽快交钱他们安排让我和2号楼的一起办贷款,交完钱后他们给了中国银行的客户经理电话让我到银行做了面签,七天之内跑了N多次终于办完了一切手续,房屋预售合同\银行贷款合同都签了,让我等通知,谁知这一等三个多月,现在才发现他们这是欺骗,第一,自从交完钱没有接到一个售楼部门关于房贷进展的电话,我给销售顾问打了三次电话,每次都是答复:马上就好,估计这个月就行了,问问情况再给我联系,可是过后不再联系。第二,签订预售合同关于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等问题的内容全是空白,我要求填上具体内容,他们说这是标准合同,需要到房管局备案,必须按房管局要求来签,并且签完之后没有给我合同,说很快备完案就给我一份,可是到现在也没给我。想问下开发商的这种行为合法合理吗?标准合同除了基本信息其他都是空白吗?如果不合法希望贵局查处。

    游客 2011-11-16 评论2 浏览3274 编号 20111116192530969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1-11-30 11:39:13

诉求人购买的是宝龙城市广场2期3号楼3单元1603的商品房,关于诉求人反映的第一个关于房贷的问题,涉及银行金融信贷贷款政策的调整,和房管部门无关。第二个是关于合同条款的问题,我们仅是向全市开发商提供预售合同的条款样式,各项条款内容可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具体协商进行约定,不存在必须按房管部门限定内容来签的情况。另外,诉求人又要求查询一下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备案并要求公司返还一份合同,经查该购房合同已备案,但因办理个人按揭贷款,银行要审查合同,开发商宝龙公司还未将合同返还给购房人,经与宝龙公司联系,宝龙公司表示如购房人急于要合同,公司可以先返还一份给购房人。与诉求人联系后,诉求人表示对答复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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