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本人在洛阳新区买了一套89平米二手房,中介说走一手,房子成交下来,我除了交给中介2%的中介费,另外中介又向我要了4万元的服务费,中介收的这4万元服务费是否合理?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4-06-19 08:35:13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书面咨询服务费100-500元/件;房屋买卖代理费成交价0.2-1%;代办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成交价0.05%;代理房地产拍卖、典当、抵押收费是标的额0.08%。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经纪公司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如诉求人感到中介公司收费标准不合理,可向物价部门举证投诉。
我局收取的费用只有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米(双方各承担50%)和办理房产证工本费60元/套。
关于契税等税费问题,诉求人可向税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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