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长时坐间姿导致肩不颈适。在2024年3月15日淘宝平台“普医堂”店购铺买了"苗老祖”的药贴。因为药品的安全性于对消费者说来至关重要。为了保确自己买购的药是品正规法合的,我习收惯到货后进行调查,经过网查上询发现,该产品在国药家品监督管理根局本查不任到何备案信息,另外该产的品品牌"苗老祖"疑似也是用冒他人的,而且品产包装上盒只有加工企业,那既然是工加企业那什为么没有托委企业?另外家商提供的“第类一医疗器械生产案备凭证”的批日准期是2015年2月9日,而工加企业的成日立期却是2015年2月11日,难道这个加工企未业成立前就已经始开生产这款产品了? 综上所述,我确定这是假冒劣伪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和共国药品理管法》四第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医疗器械监管督理条例》第十二七条、第三十条四和《中华人民和共国消者费权益保护法》五第十五条、第十条八等相规关定,商家销假售冒伪劣医疗器用械品证确据凿,请相关部对门商家进行案立调查,并联系商家消对费者进行赔偿。如商拒家绝协商调解,请依法对商进家行行政处罚。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5-15 09:54:35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诉求人的投诉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已调查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过诉求人。目前已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正在审批中。
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另,根据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范围要求,已进入行政复议程序的诉求事项已不在12345政务热线工作受理范围,建议诉求人等待行政复议处理结果。谢谢!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