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5-09 15:06: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我镇正在督促建设单位提供小区业主名册、房屋出售情况、入住比例等有关资料,并与区物业管理部门沟通,在符合成立条件后,借鉴学习成熟社区业委会成立经验,指导小区稳妥有序成立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我镇已约谈河南宏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不得将物业费缴纳与水电费捆绑;1月31日,我镇组织物业公司与部分业主代表见面沟通达成共识,2024年之前的物业费,欠费业主按照原来物业费标准尽快缴纳,物业公司保证业主正常充电。根据提供资料,公司委托洛阳诚信招标公司,对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河南宏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按照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与收费,小高层和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为1.5元/月·平方米;经与两家公司沟通了解,由于交房初期,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不完善,物业费实际为0.95元/月·平方米和1.2元/月·平方米;随着工人费用上涨、电梯与消防等公共设施投用等实际情况,2024年,物业费实际执行为1.28元/月·平方米。 另外已督促物业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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