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咨询] 关于“受疫情影响,交房顺延三个月的规定”咨询

    洛政办(2022)84号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第十八条:2022年12月1日前开工的项目,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部分房地产项目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房的可以顺延,顺延期限不不得超过3个月。

    根据上述条例规定,我有以下几条问题想咨询一下:

    1.一个小区的有多栋住宅楼,分批次售卖交付。若项目一批次是2022年12月1日前开工,二批次是2022年12月1日后开工,是否二批次不适用于洛政办(2022)84号文?

    2.如何确定购买楼栋的开工日期?

    lhn19981227 2024-04-30 评论0 浏览4590 编号 20240430172527606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5-01 08:46:47

网友您好:建议向属地区政府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