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河图公园内早上5点20左右暴走团使用高音扬声设备在公园暴走,噪音污染严重。扬声设备音量巨大,据发音源两公里都能清晰听到音乐声,严重影响周小区居民休息。晚间10点以后也经常有人用高音扬声设备唱歌跳舞,噪音同样严重,之前也投诉求助过,有回复但没有实质性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公园管理部门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公园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在指定时间(建议22点-7点)内公园不得使用高音扬声设备并进行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六十四条,提出“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2、在公园各处悬挂标语和提示牌公示指定时间内不得使用高音扬声设备。(现有提示牌有提示噪音污染,但没有明确规定限定时间禁止使用高音设备)
3、规定明确处罚措施,由指定部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处以警告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公园管理部门加强巡视及时制止违反规定情况。
5、设立投诉电话方便反应问题。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4-28 09:42:5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针对河图公园早上晨练暴走团及晚上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一是公园管理人员多次与健步走和广场舞队伍进行协调,规劝她们降低音量、合理安排活动时间,避免干扰周边居民;二是向主管单位反映,增设告知牌,限定使用高音扬声设备,设置合理的时间段,尽量避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三是加强和教体局的沟通,共同督促健步走协会规范健步活动,共同维护好公共秩序。同时,公园管理处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制止。感谢您的理解! 孟津区城市管理局河图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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