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幸福里物业真是无赖,我预交了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的物业费,但是物业服务质量不高,我要求退尚未到期的物业费用,物业每次都是说在处理,就是不退,我只能求助政府部门了。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4-04-29 17:16: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经了解,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18〕3号)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自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双方根据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期限。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