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玺台3号楼于24年3月30日按合同约定交付业主,但交付是房屋供电未完成改造,和物业沟通说电业局正在施工改造不影响业主正常用电,相对应的户号在供电系统查询不到信息,请有关部门就合同约定的供电标准做出解释说明(合同约定: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该标准具体是什么标准,是单纯的业主屋内有电就行?还是说有更加详细的标准,玖玺台的供电交付标准是否存在合同违约现象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经督办,业主投诉用电、燃气和室内层高问题,建设单位已与业主沟通,问题已解释清楚,业主表示认可。小区目前已接入正式电,电力主管单位正在进行系统录入工作。
请贵局就3月30日交付后 供电标准是否符合交付标准,业主对建设单位的解释没有表示认可,只是让他们进行了解释,请贵局回复是否符合交付标准,解释合同约定的供电标准是如何界定,是否涉及合同违约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4-25 11:26:21
网友您好:经了解供电标准和供电验收,可向供电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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