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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尊敬的领导您好: 作为一名单位员工,上班遵守规章制度完成单位工作安排,单位准时放发工资等福利待遇,是单位员工最基本的权益,然而河南林业职业学院未准时按月发放工资,单位也未说明相关情况,严重影响我们这些有房贷车贷有家庭的每月资金规划,作为单位员工我们理解单位工作中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单位不能视而不顾。希望市领导能够重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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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24 14:44:57
网友您好,由于没有您的联系方式,无法了解具体内容,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瀍河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3988831。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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