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电费都多,没在意!上月没住人没用电电量竞高达40度,电费33.要求撤销上月电费收费,补偿往常电费。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4-25 08:10:4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孝文街道办事处调查,该公寓为商业用电,电费收取标准是由电业局规定,考虑电损可以上调,但不得超过10%以上;对于3月份没有入住却产生电费的问题,业主可到物业现场查看具体原因。如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1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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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