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号夜晚9点58分,伊滨区提驾庄街和枫叶路交叉口,黑色车辆无视斑马线过路行人闯红灯离去,方向由西向东,没拍到车牌号,望查清,是否存在酒驾,或者是上面有人不怕查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到。伊滨区电子抓拍设备由区住建局分标段安装调试,此路口抓拍设备将在后续完成建设。经过查看路口现有监控视频,未拍到违法经过,根据电子设备取证规范,现有视频不能作为电子证据使用,如发现道路交通违法可直接拨打110。感谢您的留言!
还好是没撞到,要是撞人逃逸也查不到吧!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4-17 17:35:51
网友您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规定,用于拍摄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图像取证设备,应清晰记录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过程,在具体操作中还需严格遵守程序规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信度。现有监控视频不符合取证规范要求,如举报人有相关视频或图片,请提供给交警部门,可用于举报类途径的证据使用。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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