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3.18日下午6.30在廛涧大道直行,遇到没打转向强行变道的车辆发生碰撞,报警事故科来了,对方车主当着交警队的记录仪对我辱骂,警察也不制止。说我亲戚是交警队谁谁,事故清晰可见,变道车全责,当场没判责,车被扣留,几天后让我去三大队处理,事故科赵平灿问我对方车辆变道你没让,让我认全责,颠覆我的认知,变道车没责任,我直行让认全责,看来对方真的有人啊,中间笔录全程开着记录仪,赵某还接到他一个亲戚酒驾被查问他怎么处理,记录仪肯定能见证。看我不认全责,让我签了十几页空白的签名,我问内容你们事故科都没填,我怎么签名,他说内容是他们随后填的,让我先签名,回家等通知。又过了几天,我接到派出所电话说让去处理事故,交警队现在不管,我和对方车辆协商解决。本来简单的一起事故,双方都有保险能解决,赵某看我不认全责,不出具认定书,把事故推倒派出所,真的颠覆了我的认知,我也第一次听说直行车得让变道车。 投诉1,为什么不出具认定书,让我签了十几页空白签名,从始至终我没见里面内容,是不是违规办案,投诉2,做笔录时候开着记录仪,你还能当着记录仪面接酒驾亲戚电话,给他酒驾处理意见。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4-16 15:56:23
网友您好!通过行车记录仪显示的内容等调查取证,表明该起事故存在故意行为,因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管辖,已依法移交西工分局法制部门处理。西工分局已通知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我单位将暂扣车辆退回双方当事人。执法全程均有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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