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水岸绿洲一期南门南边洛河湿地公园小广场(槐新南路与堤顶路交叉口西500米南面洛河湿地公园)每天早上6点-7点大功率音响广场舞、甩鞭子噪音扰民。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条款第64条,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当地派出所会对辖区内噪音扰民进行巡逻和排查,如有发现,会积极劝导。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环保部门有噪音鉴定设备,公安部门有执法权,不应该是联合执法吗?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04-11 15:18:10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条款第64条,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当地派出所会对辖区内噪音扰民进行巡逻和排查,如有发现,会积极劝导。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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