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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阳市交通局强制普货司机加装4G视频监控设备违法违规

    洛阳市交通局强制普货司机加装4G视频监控设备违法违规

    4月2号 我们在红山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审验营运证,工作人员说不安装4G设备不予审验营运证。我们问依据他们拿出了河南省交通厅的文件,而且文件也并没有写不安装不给审验营运证。交通部等三部委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第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应当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下简称联网联控系统),并按照要求将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和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逐级上传至全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交换平台。

    道路货运企业监控平台应当与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对接,按照要求将企业、驾驶人员、车辆的相关信息上传至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并接收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转发的货运车辆行驶的动态信息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未能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

    我们货车出厂都已经按照交通部要求安装并入网全国平台并且都能在交通部要求平台显示,洛阳市交通局以红头文件为依据强制要求货运车辆再次加装原本用于两客一危的视频设备,不装不给审营运证,请问你们哪条法律法规要求不装4G设备不予审验,这就是典型的层层加码,红头文件比法规还大。强迫司机加装设备,必然更改车内线路,造成安全隐患。线路自燃你们交通局是不是负全责?强制加装4G监控设备必然会造成司机负担,以前服务费300元左右,现在要收800。国务院一再要求减轻企业负担,请问这样明显违法违规公然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谁人担责?交通局自己下发文件违犯交通部的法规,知法犯法,请洛阳市监委依法查证。

    网友1473489 2024-04-09 评论0 浏览1841 编号 20240409190746843 [交通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交通局 2024-04-12 10:44:39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普货(4.5吨以上)车辆监控系统2G升4G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大货车安全运行监管”的指示要求,完成省交通运输厅“强化普通货车(总质量4.5吨以上)事中事后监管”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的通知》(豫交运管函﹝2023﹞22号)中要求各地市于2024年7月底前全部安装完毕。目前焦作、漯河(安装任务量焦作近5万台,漯河近2万台)等地市已经全部安装完毕。关于设备的安全问题,有明确的技术方案:要求终端信号线和电源线布线时要求与原车线路一致并固定,做到整套线路布置整洁和隐蔽;信号线的接线方式按照 GB/T 19056-2012 的要求接驳,确保终端的每个功能正常工作;要求接线要结实,以防线路发热引发后患,不会造成安全隐患。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服务费价格由市场决定。从目前其他地市的服务费价格来看,服务费为每年800元至1000元左右不等,据了解洛阳服务费在800元左右,在全省属于较低水平。4G设备比2G设备对驾驶员有以下几点直接好处:一是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就像一个 24 小时不休息的“安全护航员”,通过自动提醒,减少驾驶员追尾碰撞、变道剐蹭等事故。二是通过第三方监控,在驾驶员生理疲劳时(打瞌睡、甚至开车睡觉),人工电话提醒休息,保护驾驶员生命安全。三是利用智能监控,可大大减少事故发生,进而降低保费。据了解,漯河、焦作等地货车的保费已经大幅下降,不但没有增加经营者负担,而且实实在在的降低了经营成本。感谢您对我市货运行业的关心与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借鉴我省其他市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打消驾驶员疑虑,稳妥有序推进普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升级应用工作,保护驾驶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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