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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房屋买卖个税返还问题

    原父母的房改房,在2019年8月的时候过户到本人名下(不是唯一)。当时采用的同一户口本成员之间的买卖。现在国家出台的有优惠政策想给父母换一套房子,假如现在这套房子卖了35万,我在添钱买一套新房。35万这次出卖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在买到新房马上就可以返还,大概是多长时间能返还?

    yuehuo15 2024-04-08 评论0 浏览1531 编号 20240408140408963 [税务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4-04-08 17:43:21

网友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电话联系。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有关规定: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微信搜索“洛阳税务”公众号,自主进行涉税政策查询、在线业务办理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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