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张瑜诺(孩子的家长),在此向您反映一起发生在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格林礼仪幼儿园内的严重烫伤事故。我的孩子在幼儿园用餐时,由于园方的疏忽,导致热豆腐汤洒在孩子脖子和背上,造成了严重的烫伤,留下了大面积的疤痕。事故发生后,学校和我们家长一起对孩子去医院进行了初步治疗,但现在孩子脖子留疤问题,园方一直推脱不予解决,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事故发生在2021年12月份,当时孩子正在幼儿园用餐。由于园方工作人员未能妥善管理热食,导致热豆腐汤洒在孩子脖子和背上。孩子瞬间感到剧痛难忍,哭喊不止。我们接到通知后,立即和幼儿园老师将孩子送往救治。经过医生的诊断,孩子的颈部和背部烫伤严重,需要进行长时间的治疗和后续伤疤修复。
然而,事故发生已经两年时间,学校方面一直未能积极出面解决问题。我们多次与学校沟通,要求他们承担应有的责任,但学校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拒绝与我们协商,我们认为,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应该对孩子的安全负起责任,但他们
的行为却让我们感到失望和愤怒。
在此,我们强烈要求学校方面立即出面解决问题,承担应有的责任。我们要求学校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我们也要求学校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包括孩子的护理费用以及因烫伤造成的疤痕修复费用等。
我们相信,有关部门会对此事给予高度重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也希望学校能够认真对待此事,加强安全管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4-07 10:28: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接贵办事项孟津网民(2024)82、115号“孩子在孟津县麻屯镇格林礼仪幼儿园被烫伤,颈部留疤痕,园长现在不管,学校逃避责任”诉求交办单后,区教体局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麻屯镇格林礼仪幼儿园大班幼儿张瑜诺,2021年12月25日在幼儿园吃午饭时被饭烫伤,幼儿园和家长及时将孩子送到医院进行了治疗。现在家长反映该幼儿颈部留有疤痕,需进一步进行治疗,要求幼儿园承担疤痕修复费用。2024年4月7日,幼教办和麻屯中心校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目前已圆满解决。 教体局要求该幼儿园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健康成长。 洛阳市孟津区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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