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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单位对当年休产假不让休公休年假的行为是否合理

    因当年要休产假了,公休年假还没有休,想在产假前休公休被单位拒绝了,理由是产假当年不让休公休了,如果休只能转到下一年,请问这个是否合理

    网友1472137 2024-04-03 评论0 浏览1115 编号 2024040312531173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09 10:38:32

网友您好:
      您的问题我们已收到。现将相关法律法规部分条款发给您参考: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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