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下午3点左右,我家宠物狗在家门口被肇事者李某某开一辆黑色轿车,车牌尾号130,碾压重伤,当晚死亡,肇事者看到仍然后扬长而去,至今不与我方沟通,去村委会沟通肇事者也拒绝沟通,至今未见到肇事者,添加微信告知对方姓名后直接拉黑,申请交通部门对明知损坏他人财产,仍然不停留,不协商处理的肇事逃逸行为依法处理。严惩肇事逃逸行为。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04-01 09:07:39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因您案发一个月后报案,取证较为困难,交警大队正在调解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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