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路派出所位于涧西区南昌路王府井东街,在石化新区门口东侧10米左右的地方。3月27日上午,派出所相关人员在门口划出多个停车位,3月27日晚九点半左右看到有人在安装地锁。3月28日发现一共安装7处地锁,成警车专用停车位。此行为严重影响我小区居民出行安全。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拆除地锁装置,取缔非法停车位,设置禁停标志标牌。为居民出行开启绿色通道。
私装地锁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同时,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条例》。例如,某地《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不得阻碍或者以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方式妨碍他人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上停车,违反此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关于违法安装地锁问题,各地都有明确处罚规定。《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禁止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
希望洛阳市发改委,洛阳交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取缔珠江路派出所的违法停车,违法安装地锁行为。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3-29 16:17:12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实,此道路原本规划有南北沿路设置的地面停车位,但存在车位停满后,个别群众违规并排停放车辆,造成路段拥堵,堵塞出警车辆的情况。
为整顿交通拥堵情况,确保出警车辆正常使用,珠江路派出所向主管部门报备重新规划了停车位。为方便办事群众及出警车辆进出停放,我们将派出所门口的部分车位设置了地锁,但此路段仍有其他停车位可供社会车辆正常停放。考虑到派出所位于小区门口,如周边群众有临时停车需要,可以与派出所联系,在车内明显位置预留挪车电话后临时在此处停放。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