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1期小区交房延期1年多,小区各项配置严重简配与宣传的高档小区完全不同,且物业各项服务少,保洁人员少,仍然坚持收取1.8的费用,普遍高于其它高档小区,业主要求其按照物业管理法公示各项物业运营费用支出,物业严词拒绝,希望有关部门可以介入要求其公示各项费用支出和其它小区一样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经查,该小区前期配置问题,诉求人可向置业公司予以详询。依据洛发改[2018]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涉及小区物业服务费不再由辖区物价部门按“政府指导价”进行物业服务费核定工作。目前小区物业服务费采取的是“市场调节价”收费模式。如对收费有异议,业主可到物价部门予以咨询。我单位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做好小区公共部位物业管理工作。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3-25 11:17:09
网友您好:
针对诉求人提出的问题,经查,依据洛发改[2018]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涉及小区物业服务费不再由辖区物价部门按“政府指导价”进行物业服务费核定工作。目前小区物业服务费采取的是“市场调节价”收费模式。如对收费有异议,业主可到物价部门予以咨询。我单位已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做好小区公共部位物业管理工作。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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