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3-18 11:01: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是对于违停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第五十六条和第九十三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故没有规范停车的车辆侵占城市道路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的车辆均属违停。二是违停陈诉申辩是召开合议会,由专业人员对违停告知单重新审理研判,对于符合撤销标准(如紧急避险、急诊等特殊情况)的违停告知单才能撤销,并非申诉等于撤销罚单。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支持和监督,呼吁大家规范停车,入位停车,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车位和停车场,不要为图自己方便,妨碍交通和他人出行,我们执法人员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
网友满意度调查:
好评数2
差评数6
-
网友873377
2024-03-26 14:27:34
【洛阳市孟津区】
孟津城管太饿了
6+1
踩+1
回复
-
网友1370281
2024-03-19 16:28:30
【洛阳市孟津区】
我能不能问城管一句。路上停车位编号收费算不算占道经营?如果不算以后老百姓可以随意在道路上买卖,如果算,请问你们对如此占道经营怎么处理。
6+1
踩+1
回复
-
北KO去问
2024-03-22 21:21:05
【洛阳市】
为了罚款而罚款,创收?
4+1
踩+1
回复
-
北KO去问
2024-03-22 20:10:51
【洛阳市】
老百姓去哪里申辩,说理????顶格处罚200元,穷疯了。
4+1
踩+1
回复
-
网友1370281
2024-03-17 06:32:11
【洛阳市孟津区】
现在这社会,就是以剥削压榨老百姓为主,
3+1
踩+1
回复
-
我维权
2024-03-16 22:53:28
【洛阳市洛龙区】
以贴罚单完任务,这是穷凶极恶的做派!
3+1
踩+1
回复
-
网友1062285
2024-03-26 15:58:41
【江苏省】
你占用了人行道,明白吗?
2+1
踩+1
回复
-
lyhaot
2024-03-26 16:10:13
【洛阳市新安县】
这罚的真不屈,是没压盲道,这是只留了一条盲道啊。
1+1
踩+1
回复
-
生来彷徨
2024-03-17 12:05:42
【洛阳市吉利区】
城管现在贴单都是选择性,正八经压盲道他不贴,我也反应过没有用!
1+1
踩+1
回复
-
网友1405900
2024-03-16 22:33:36
【洛阳市孟津区】
还不如让交警管
1+1
踩+1
回复
尊敬的用户:
-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